江顺科技因关联租赁列示出错收监管函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291阅读 2025-09-27 09:26

Ai快讯 近日,深交所向江顺科技(001400.SZ)下发监管函。监管函显示,江顺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存在关联租赁情况、关联应付项目等内容列示不准确问题,且《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遗漏部分关联方经营性往来情况。

江顺科技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解释,关联租赁所涉及的嘉斯顿家居江苏有限公司和江苏嘉斯顿大宅配家居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理罡配偶杨美花控制的企业。公司在披露半年报时,误认为两家企业是同一个关联方,涉及的相应租赁可以合并披露,从而产生了漏披情况。目前,公司已对相关情况进行更正,并加强信息披露培训,未来将强化定期报告的编制与审核工作,提升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质量。

此次关联租赁情况列示不准,主要涉及嘉斯顿家居和大宅配家居。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江顺科技子公司江顺精密机械装备科技江阴有限公司将位于江阴市周庄镇庙墩路6号、面积为6000平方米的闲置厂房出租给嘉斯顿家居,租金为60万元/年(含税)。2025年1月1日,因嘉斯顿家居业务调整,租赁主体变更为大宅配家居。江顺科技在更正2025年半年度报告前,未在其他关联方中列示嘉斯顿家居,且将上期承租方列为大宅配家居,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约27.52万元。更正后,上期承租方更正为嘉斯顿家居,本期承租方为大宅配家居。

此外,江顺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更正还涉及关键管理人员报酬,上期发生额由314.76万元调整为314万元。江顺科技表示,差异原因主要是2024年6月末工资计提数与实际发放数存在差异,该差异于2024年7月进行调整,不应统计在2024年1 - 6月的工资薪酬总额中。

江顺科技关联应付项目列示不准同样与厂房租赁交易有关。更正2025年半年度报告前,江顺科技对关联方江阴中奕达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列示了应付账款约1.91万元,更正后不再将该笔款项归为关联方应付款项。该款项涉及江顺科技子公司江苏江顺精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厂房租赁交易。2020年9月至2023年12月,江顺机电向中奕达租用江阴市周庄镇世纪大道南段888号厂房。2024年,因中奕达与拥有该土地所有权的非关联方江苏兴业聚化有限公司就厂房租赁经营权安排进行调整,江顺机电转为向兴业聚化承租该厂房。中奕达、兴业聚化确认自2024年起房产的使用权和出租权已转移至兴业聚化。江顺科技称,水表、电表等未完成过户交接前,江顺机电与中奕达2024年结算水电产生该笔款项,完成过户交接后,后续款项支付对象应变更为兴业聚化,该笔款项不属于关联方应付款项,但江顺机电未及时变更,导致披露有误。

江顺科技方面表示,此次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上述更正事项不涉及变更财务指标数据,不会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会持续加强信息披露培训工作。

(AI撰文,仅供参考)

来源:瑞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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