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快讯 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其国际司对5家企业出具了补充材料要求,其中涉及卧龙电驱。
证监会要求卧龙电驱就相关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并请律师核查后出具明确法律意见。具体事项包括:一是说明备案材料对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及认定标准,就控股股东认定情况给出明确结论性意见;二是说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存在质押的具体情况,以及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控制权和正常业务开展的影响,判断是否构成《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境外上市情形;三是结合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和资质许可等情况,列表说明备案材料所述主管部门的实际日常监管情况,涵盖主管部门名称、监管领域、业务内容、产品名称、涉及的资质许可情况等;四是说明公司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销售的具体情况,是否实际开展相关业务及未来业务计划,是否已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同时说明本次发行上市后浙江舜云穿透后的具体外资占比,以及公司及下属公司在发行上市后是否持续符合外资准入政策要求。
公开资料显示,卧龙电驱主要从事电机及控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其业务可应用于防爆、暖通、工业、新能源交通等领域。2025年8月13日,卧龙电驱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申请,谋求实现“A+H”双重上市。
据弗若斯特沙利文资料,按2024年收入计,卧龙电驱在全球防爆电驱动系统解决方案市场排名第一,市场份额约为4.5%;在全球工业电驱动系统解决方案市场排名第四,市场份额约为2.8%;在全球暖通电驱动系统解决方案市场排名第五,市场份额约为2.0%。
业绩方面,2022 - 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卧龙电驱营业收入分别为142.66亿元、155.67亿元、162.47亿元、80.31亿元,营收增速分别为4.15%、9.12%、4.37%、0.66%,近两年营收增速明显放缓。同期归母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分别为 - 19.06%、 - 33.73%、49.63%、36.76%,波动较大。
来源:读创财经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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