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据北交所官网,湖南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股份”)及财信证券披露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涉及关联交易公允性。
据查,恒兴股份成立于1996年3月10日,于2024年10月30日在新三板挂牌,主营业务是专注于紫外光(UV)固化涂料和PUR热熔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涵盖塑胶、地板、木器、金属、纸张、陶瓷等基材的表面UV涂料。

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恒兴股份环保费用金额分别为103.52万元、64.74万元和125.00万元,主要为危废处理。报告期内,恒兴股份子公司恒旺新材因安全施工、职业卫生问题等2项违法违规行为被采取行政处罚,存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前进行排污的情况。
北交所请恒兴股份说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生产的及募投项目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如涉及,请说明相关产品报告期内的销售收入、占比以及压降计划。

同时,详细说明子公司恒旺新材因安全施工、职业卫生问题相关行政处罚发生的原因、整改措施及有效性;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恒兴股份报告期内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是否发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事故、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视情况进行风险揭示及重大事项提示。
恒兴股份表示,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紫外光(UV)固化涂料和PUR热熔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涂料生产属于“C2641涂料制造”行业、PUR热熔胶生产属于“C2659其他合成材料制造”行业。

如上表所示,恒旺新材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期间,存在未及时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或排污许可证的情形。恒旺新材已于2024年6月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前述瑕疵事项已完成整改。
2024年7月24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望城分局出具《证明》,确认恒旺新材迁入自有厂房后已向该局申请排污许可并取得排污许可证;自2023年5月至《证明》出具日,恒旺新材的光固化涂料、聚氨酯树脂(PUR热熔胶)生产项目不存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该局未对恒旺新材进行过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报告期内,恒旺新材未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分别出具了承诺函,如恒旺新材因上述生态环境相关瑕疵行为被主管部门处罚,或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或争议,或因上述情形导致恒旺新材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承担因此对恒旺新材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保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恒旺新材不会因此遭受损失或受到实质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恒旺新材未及时办理排污登记或排污许可的事项已在报告期内整改完毕,上述事项未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未导致恒旺新材因此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对恒旺新材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承诺承担潜在的损失责任,避免恒旺新材因上述事项遭受损失。因此,该等事项不构成恒兴股份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鑫振邦在坐落于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自有厂房建设的“紫外光固化(UV)新材料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长环评(浏阳)[2024]106号),已完成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正在筹备试生产事项,鑫振邦将在项目正式投产后尽快完成搬迁。

恒旺新材已就上述处罚涉及的问题进行整改,后续未再因类似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恒旺新材的整改措施有效。
来源:瑞财经
作者: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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