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科高新及高管违规被警示,控股股东牵连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8461阅读 2025-11-01 18:28

Ai快讯 10月31日晚间,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前任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甘肃证监局警示函。

警示函指出,中国能源工程存在未配合蓝科高新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违规行为。江苏恩高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曾由中国能源工程实际控制,该公司未履行主动告知义务,导致蓝科高新在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该关联方及相关关联交易,2019年、2020年涉及金额分别为4476.43万元、7236万元。2019年8月、12月蓝科高新向关联供应商支付采购款累计4700万元,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期间资金由中国能源工程实际使用,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蓝科高新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刘斌作为中国能源董事长,知悉江苏恩高为蓝科高新的关联方,且相关合同签订、资金划转等事项均由其安排,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甘肃证监局决定对中国能源工程、刘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蓝科高新、时任董事长段玉林、副总经理周春平也因未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问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在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中,蓝科高新未按规定披露江苏恩高这一关联方及相关关联交易,也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段玉林作为蓝科高新时任董事长,是信息披露主要负责人,对蓝科高新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有主要责任。周春平作为蓝科高新时任副总经理,具体负责上述违规行为相关合同起草等工作,负有主要责任。

同日,蓝科高新还发布公告,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调整。原计划以现金方式收购中国浦发持有的机械工业上海蓝亚石化设备检测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中国空分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现方案变更为仅以现金方式收购中国浦发所持有的中国空分51%股权。方案变更后将有效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支持公司工程业务强链补链,推动公司向能源装备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型,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此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此前,10月21日,蓝科高新发布2025年三季报。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5.89亿元,同比增长18.02%;归母净利润为3330.98万元,同比增长260.93%;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527.17万元,同比增长197.65%;基本每股收益0.09元。其中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77亿元,同比上升12.0%;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1101万元成功扭亏,实现归母净利润1236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自去年同期亏损1383万元成功扭亏,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1003万元。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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