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0万租赁纠纷仲裁中止:中央商场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南京中院已立案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761阅读 2025-11-05 20:00

财中社11月5日电 中央商场(600280)发布公告,此前,公司与徐州和瑞华物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提出仲裁申请,涉案金额5200万元。徐州仲裁委员会决定本案中止仲裁程序。

具体而言,2025年11月5日,公司收到徐州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决定书,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因此,本案应中止仲裁,等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仲裁协议效力作出裁定后,再根据裁定,依法处理。

2025年前三季度,中央商场实现收入16.29亿元,归母净利润-5354万元。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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