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证监局在2025年12月15日发布的公告,德裕嘉鸿私募基金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及周升宇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经查,该公司在管理部分基金产品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通过私募基金产品为其他机构提供规避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协助其他机构发行债券,未按合同约定对关联交易进行有关审批和信息披露,以及未建立激励奖金递延发放制度。
这些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周升宇,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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