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资金占用且未披露,诺力股份及相关责任人收警示函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财中社 3908阅读 2025-12-31 16:00

财中社12月31日电 诺力股份(603611)发布公告,公司及长兴诺力电源有限公司、董事长丁毅、总经理毛英、时任董事会秘书戴文斌、财务总监毛兴峰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长兴诺力为公司关联方。2024年,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鼎智能(无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长兴诺力发生606万元资金往来,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未在2024年年报中披露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025年前三季度,诺力股份实现收入50.30亿元,归母净利润3.96亿元。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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