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辉龙因脑机接口框架协议被证监会立案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1.2w阅读 2026-02-07 14:16

Ai快讯 2月6日晚间,亚辉龙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同日,中国证监会官网披露,已对亚辉龙立案调查。原因是该公司此前披露的与深圳脑机星链科技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下一步,证监会将在全面调查基础上依法处理,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今年1月7日,亚辉龙披露公告,称公司与脑机星链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整合临床市场资源与脑机接口技术优势,共同推进相关产品研发与市场拓展,提升中枢神经疾病等领域的诊疗技术水平。

公告显示,脑机星链成立于2025年9月,主要从事脑疾病综合诊断、治疗与康复一体化业务。亚辉龙通过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其4%股权。该协议为不涉及具体金额的框架性、意向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也无需履行外部审批或备案程序,有效期为五年,预计对本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亚辉龙最初披露的公告中,称脑机星链是以人工智能为核心驱动力,深耕非侵入式与侵入式双技术路径的企业,已开发脑电采集分析仪等产品。但这一表述随后变更。

战略合作公告披露当日,亚辉龙同步发布补充公告,说明合作细节并提示相关风险。明确脑机星链规模较小、成立时间较短,相关产品多处于早期阶段。其中,迷走神经刺激仪正处于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检查阶段,其余睡眠相关产品尚未进入注册申报流程,阿尔茨海默症、孤独症等领域相关产品仍处于早期研发或临床前阶段。

补充公告还更正了此前的技术路径表述,强调脑机星链采用的均为非侵入式技术路线,与马斯克旗下Neuralink的侵入式技术路径存在本质区别,且公司当前无侵入式技术布局,再次重申协议仅为框架性意向,无实质性合作内容。

同日,亚辉龙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及监管警示决定。问询函围绕脑机星链技术产品情况、双方合作可行性、公司股权投资合理性及股价异动内幕信息自查等四大核心问题,要求公司补充披露。监管警示明确,因公司此前公告中对合作方技术路径表述前后不一致、未充分提示相关风险,认定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要求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王鸣阳整改并提交报告,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1月8日,亚辉龙发布公告回复上交所问询函,就问询问题逐一说明。公告明确了合作推进的时间节点,预计最早2026年5月签署推广协议,最早11月取得销售分成;披露了公司在神经疾病领域的9个在研项目,双方拟在四个具体领域联合研发,预估总研发投入约3000万元。

同时,亚辉龙在公告中明确未来对脑机星链的投资规模不超过1500万元,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并解释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下滑主要受行业政策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

亚辉龙是体外诊断产品提供商,主营业务为以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为主的体外诊断仪器及配套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部分非自产医疗器械产品的代理销售业务,属于体外诊断行业。

近年来,2022年至2025年前三季度各期期末,该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9.81亿元、20.53亿元、20.12亿元、12.87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10.12亿元、3.55亿元、3.02亿元、0.60亿元。

亚辉龙预计2025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0.2亿元至0.3亿元,较上年同期的3.02亿元下降90.05%至93.3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0.65亿元至0.85亿元,较上年同期的2.87亿元减少70.42%至77.38%。

亚辉龙表示,业绩变动主要因行业政策导致国内市场需求短期收缩,营业收入及毛利率下降,同时公司持有的云康集团股票公允价值变动产生亏损,并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亚辉龙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胡晓辉,直接持股比例为35.89%,同时通过深圳市普惠众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8.1304%的股份。

机构股东方面,深圳市普惠众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直接持股8.1304%;此外还包括多家私募基金及投资合伙企业,如深圳盈富汇智私募证券基金、嘉兴睿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海南硕丰私募基金等。其前十大股东中还包括若干自然人股东,如李迪、姚逸宇等。

自今年1月7日亚辉龙披露与脑机星链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以来,前者股价下跌6.95%。截至2月6日收盘,亚辉龙报收于14.45元/股,股价下降0.55%,总市值82.57亿元。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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