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地科技部分监事、高管拟合计减持不超过162万股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王泽红 863阅读 2018-11-21 18:02

  乐视财经讯 王泽红 顾地科技11月2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下午分别收到公司监事徐辉利先生、财务总监王汉华女士递交的关于其减持公司股票的《告知函》。

  截至目前,徐辉利先生、王汉华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308,000股、5,184,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22%、0.87%。徐辉利先生、王汉华女士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分别累计不超过327,000股、1,296,000股。

  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监事徐辉利先生此前做出的有关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本人近亲属)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本人近亲属)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本人近亲属)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在2018年1月13日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修订版)》中承诺:本人承诺将不在本次重组事项复牌之日至重组实施完毕的期间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本人无在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2018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后决议终止。

  公司财务总监王汉华女士此前做出的有关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本人近亲属)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本人近亲属)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本人近亲属)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在2018年1月13日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修订版)》中承诺:本人承诺将不在本次重组事项复牌之日至重组实施完毕的期间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本人无在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2018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后决议终止。

  截至目前,徐辉利先生和王汉华女士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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