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集团20.86亿元出售维港汇物业项目予爪哇控股、信和置业及会德丰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孙肃博 6.2w阅读 2021-12-17 20:26

  乐居财经 孙肃博 12月17日,世茂集团(00813.HK)发布出售目标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显示,于公告日,世茂集团间接全资附属公司Fortune Spring Ventures Limited作为卖方与买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购买销售股份及销售贷款,总代价约为20.86亿港元。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预期用于业务发展、偿还公司债务及用作集团一般企业用途。

  据悉,交易完成后,世茂集团将不再于目标公司拥有任何权益。目标公司为特殊目的公司,分别为加耀发展有限公司、得伦有限公司、Grand Victoria Finance Company Limited。专为拥有、发展、出资、推销及管理名为“维港汇”的西南九龙物业发展项目而成立,该项目的地盘面积约为15,748平方米。

  加耀发展有限公司为根据香港法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其截至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止期间的经审核综合亏损(除税前及除税后)分别为53.1港元、5204.9万港元及8251.8万港元。其于2021年10月31日的未经审核负债净額为50.4893万港元。

  得伦有限公司为根据香港法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物业管理。其自注册成立以来一直并未开始营业。

  Grand Victoria Finance Company Limited为根据香港法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提供按揭贷款融资。其于2020年12月4日(注册成立日期)至2021年10月31日止期间的未经审核亏损(除税前及除税后)为5.3万港元。其于2021年10月31日的未经审核负债净额为5.228万港元。

  另悉,买方启怡为根据英属处女群岛法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其由爪哇控股(00251.HK)最终实益拥有。该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其主要附属公司的业务为物业投资、物业发展、酒店营运及金融投资。爪哇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目前在香港及英国经营业务。于公告日期,启怡持有各目标公司已发行股本的10%及相应股东贷款。

  买方GAL为根据英属处女群岛法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其由会德丰有限公司最终实益拥有。于公告日期,GAL持有各目标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2.5%及相应股东贷款。

  买房绍祥为根据香港法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其由信和置业(00083.HK)最终实益拥有,该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其主要业务包括物业发展及投资、证券投资、财务、酒店及楼宇管理及服务。于公告日期,绍祥持有各目标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2.5%及相应股东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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