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拟发行不超10亿元公司债券,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孙肃博 3.7w阅读 2022-01-20 15:07

  乐居财经 孙肃博 1月20日,据上交所,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公告显示,该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期限为10年期,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首日为2022年1月24日,起息日为2022年1月25日。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期债券不做评级。

  该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债本息。

  据乐居财经查阅,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0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任正,注册资本为2069553.769703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建设、科技、经贸发展投资及符合国家政策的其它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投资项目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资产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房地产开发及经营(凭资质许可证经营)等。该公司由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持股90%,由四川省财政厅持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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