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金堂和裕地产发布虚假广告被行政处罚1200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张林霞 4.7w阅读 2022-06-23 08:49

  乐居财经 张林霞 6月23日,成都金堂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被行政处罚0.12万元,决定文书号为成金市监处〔2022〕51012122000044号,行政处罚内容为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发布虚假广告,决定机关为金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日期为2022年02月25日。

成都金堂和裕地产发布虚假广告

  成都金堂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03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吴帮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经营)等。公司由薛仕豪、吴帮定分别持股97%、3%。

  据企查查,成都金堂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涉及司法案件42起,共30个风险关系对象,共34条裁判文书,共32条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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