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贵安30宗商住地中止出让,含小龙滩地块等,总面积逾166万方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5.1w阅读 2022-12-09 17:36

 乐居新媒体 贵阳 任时建12月9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筑公资告〔2022〕地字第127、128、129、131、133号挂牌出让中止公告,观山湖区、乌当区、高新区、贵安新区共计30宗商、住用地中止出让,总面积约166.6万方。

  其中,观山湖区中止出让3宗商住地,总面积238258.31平方米;乌当区中止出让8宗商住地,总面积386666.36平方米;高新区中止出让1宗商住地,面积126128.97平方米;贵安新区中止出让18宗商、住地,总面积915035.91平方米。中止挂牌地块详情如下:

  观山湖区3宗:

  G(22)092地块位于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与同城大道交叉口东北侧。土地级别为商业五级、住宅三级。

  总用地面积190528.07平方米,其中实际出让面积133858.87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90%),兼容商业用地(10%),容积率≦2.5,建筑密度≦24%,绿化率≧35%。起拍价4000元/平方米。

  地块要求竞得人需在地块北侧(GS-11-02-39)地块按照控规要求实施18班小学、9班初中建设,涉及土地由观山湖区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农转建报批费用划拨至竞得人,建成验收后移交至区政府或指定部门。

  G(22)093地块位于观山湖区观山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东至规划道路、西至西二环。

  总用地面积81767.84平方米,其中实际出让面积57255.9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43139.8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95%),兼容商业用地(5%),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化率≧35%。起始价为楼面地价人民币3800元/平方米。

  地块要求小学、初中、高中配建部分由竞得人按照以资配建有关规定执行;若该地块竞得人与G(22)094号地块竞得人为同一竞得人,小学、初中部分则无需缴纳教育配套费,须按照土地农转建报批费取得GS-14-01-03及GS-14-01-04地块,并按照相关规划指标建设配套学校(小学、初中),建成后超配额部分由观山湖区人民政府按成本价回购,高中配建部分由竞得人按照以资配建有关规定执行。

  G(22)094地块位于观山湖区观山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东至规划道路、北至北二环路。土地级别为商业六级、住宅四级。

  总用地面积62238.24平方米,其中实际出让面积47143.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17858.7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95%),兼容商业用地(5%),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化率≧35%。起始价为楼面地价人民币3800元/平方米。

  地块要求竞得人须按照土地农转建报批费取得GS-14-01-03及GS-14-01-04地块,并按照相关规划指标建设配套学校(小学、初中),建成后超配额部分由观山湖区人民政府按成本价回购,高中配建部分由竞得人按照以资配建有关规定执行。

  高新区1宗:

  G〔22〕097地块位于高新沙文组团沙子哨单元,二十六大道北侧、沙果路东侧、沙子哨排水干线西侧、动力大道南侧,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居住用地(96%)、兼容商业用地(4%)),出让面积126128.97平方米,规划容积率≥1.0、≤3.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2%;其余主要规划指标及规划设计条件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筑规条字〔2020〕206号)。

  乌当区8宗:

  G〔22〕098—G〔22〕104号地块坐落于乌当区新光路办事处顺海村、乌当区东风镇乌当村等地,总挂牌面积317249.7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学校等;土地出让年限中,住宅70年,商业40年,中小学50年。

  在规划条件上,位于乌当区新光路办事处顺海村的3宗地块,G〔22〕098号地块综合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2.62。(其余详见筑规条字﹝2021﹞79号);G〔22〕099号地块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2.93,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密度不大于22%,建筑限高不大于80米。(其余详见筑规条字﹝2021﹞81号);G〔22〕100号地块综合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2.2。(其余详见筑规条字﹝2021﹞80号)。

  G〔22〕101—G〔22〕104号位于乌当区东风镇乌当村,地块均为容积率≮1.0、≯3.1;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

  G(22)106地块位于乌当区东风镇麦穰村,住宅六级,商业八级。地块总用地面积 98364.86 平方米,其中实际出让面积 69416.63 平方米,市政道路面积 11132.47 平方米,绿化保护带用地 2638.66 平方米,河道保护带面积 15177.1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90241.62 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居住、商业(3%),容积率大于 1.0、小于等于 1.3,绿地率大于等于3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 32%。该宗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 3500 元/ 平方米。

 贵安新区18宗:

  GA〔22〕070号住宅(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建筑≤5%)1.0≤容积率≤3.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并满足磊庄机场净空限高要求。

  GA〔22〕072号、GA〔22〕073号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4.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限高≤90米,并满足磊庄机场净空限高要求。

  GA〔22〕074号商业用地容积率≤2.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限高≤50米。

  GA〔22〕075号、GA〔22〕077号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4.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限高≤96米,并满足磊庄机场净空限高要求。

  GA〔22〕076号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4.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限高≤90米,并满足磊庄机场净空限高要求。

GA〔22〕078号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3.5,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限高≤75米,并满足磊庄机场净空限高要求。

  GA〔22〕079号住宅(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建筑≤30%)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36米,并满足磊庄机场净空限高要求。

  GA〔22〕081号住宅(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建筑≤30%)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36米,并满足磊庄机场净空限高要求。

  GA〔22〕082号商业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并满足磊庄机场净空限高要求。

  GA〔22〕083号商业(商业用地,兼容商务建筑)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48米,并满足磊庄机场净空限高要求。

  GA〔22〕085号商业用地容积率≤0.4,建筑密度≤45%,绿地率≥30%,建筑限高≤18米。

  GA〔22〕088号—GA〔22〕092号住宅(住宅用地,兼容商业建筑≤5%)1≤容积率≤1.5,建筑密度≤32%,绿地率≥30%,建筑限高须满足磊庄机场净空(1258米)限高要求。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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