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被武汉洪山区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8.4w阅读 2023-01-06 08:38

亚厦股份被武汉洪山区法院列为

       乐居财经 1月6日消息,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股份”)被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4659元,案号为(2023)鄂0111执67号。

  据企查查,亚厦股份始创于1989年,注册资本13.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小明,经营范围含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等。公司由亚厦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2.77%。

(责编: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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