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期货超六成收入来自期货经纪业务,31处房产尚未办理租赁备案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王敏 7.0w阅读 2023-02-06 14:00

  乐居财经 王敏  1月20日,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期货”)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新湖期货成立于1995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主营业务包括期货经纪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并通过全资子公司新湖瑞丰开展风险管理业务。

  业绩方面,2019年2022年上半年,新湖期货实现营业收入584,755.31万元、736,443.81万元、776,030.66万元和138,668.4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429.23万元、7,708.03万元、16,590.26万元和4,972.13万元。

  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实现投资收益分别为5,343.07万元、10,685.72万元、16,075.05万元及2,932.90万元。

  新湖期货表示,未来公司风险管理业务经营原因或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产品产生风险,导致投资收益下滑,将对公司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招股书指出,报告期内期货经纪业务对公司的收入和利润贡献最大。2019年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境内期货经纪业务营业收入(含母公司期货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交易所减收手续费、境内保证金利息净收入)分别为14,890.07万元、20,097.33万元、32,377.48万元及13,485.37万元,占营业收入(扣除销售货物成本)比例均超过60%。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期货经纪业务客户数为46,332户。目前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共有19家营业部、10家分公司,分布在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广东、四川、福建、重庆等地区。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境内承租了47处房产。前述承租房产中,有16处房产已办理租赁备案,31处房产尚未办理租赁备案,有1处房产中存在共有产权方未提供书面授权出租方对外租赁房屋的情形,有5处房产出租方暂未向公司提供产权证书,有2处房产存在划拨性质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1处房产的产权证书规划用途与实际不符,有5处房产公司未取得出租方提供的租赁事业单位房产相关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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