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宇新材回复二轮问询:古一化工不存在为其承担成本费用情形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邓如菲 4.6w阅读 2023-02-23 17:00

  乐居财经 邓如菲 2月15日,据深交所,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宇新材”)披露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申请文件及首轮问询回复显示,同宇新材董事长、总经理张驰,董事、副总经理苏世国,监事会主席、技术推广部总监章星,董事、副总经理邓凯华在入职同宇有限前均在苏州古一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一化工)任职;古一化工成立于2014年4月,已于2021年4月被注销。古一化工注销前分别由张驰之配偶李舒娜、苏世国之配偶罗毅颖持股25%,其主营业务为化工产品贸易。

  据此要求说明发行人与古一化工在人员、业务、技术、客户、供应商等方面的具体承继关系,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等情形。

  公告显示,2014年4月,张驰、苏世国与其在化工领域的朋友邓凯华、席奎东、章星等人(以下简称“创始人团队”)利用各自在行业内的经验、技术积累以及客户资源成立古一化工,从事电子树脂贸易业务。2016年后,创始人团队将重心转移至同宇有限的发展,古一化工基本停止经营。由于苏州市工商部门要求法定代表人本人前往现场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而张驰等人自同宇有限成立以来长期在肇庆市从事发行人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工作繁忙,未专程前往苏州办理注销事项,导致古一化工停止经营后未及时办理注销清算手续,最终古一化工于2021年4月1日完成注销。

  公告回复称,发行人与古一化工在人员、业务、技术、客户、供应商方面存在一定的承继关系,资产方面不存在承继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方面。古一化工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化工产品的贸易业务,自身不具备生产能力,除部分办公用品、电子设备、车辆外,古一化工在经营期间未取得土地、厂房、生产设备、商标等资产,未持有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资产,发行人与古一化工的资产不存在承继关系。

  人员方面。发行人创始团队均来自于古一化工,除发行人创业团队外,古一化工在经营期间共有2名全职员工,发行人成立后均已离职。

  客户、业务方面。古一化工经营期间,从事电子树脂的贸易,其客户有南亚新材、亨斯迈、联鑫电子等,保持了良好的关系。发行人设立后,从事电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因产品良好的技术指标、稳定可靠的品质,迅速获得了古一化工原客户的认可,客户和业务具有一定的承继关系。

  技术方面。古一化工经营期间,因客户严格的技术指标要求,管理团队需前往生产企业进行频繁的技术指导和交流,在此期间积累丰富经验;同宇有限设立后,在产品研发、生产过程中,其丰富经验提供了较大帮助,有一定的承继关系。但古一化工从事贸易,在经营期间未取得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及相关技术;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之日,发行人共拥有8项商标、7项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均为原始取得。

  供应商方面。古一化工经营期间,因电子树脂产品对产品性能和质量稳定性有严格的要求,为保证产品质量,部分主要原材料由古一化工采购后运送至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因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化工产品,古一化工存在部分供应商与发行人供应商重叠的情况,主要是台湾南亚等。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对古一化工报告期内的银行账户资金流水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进行了交叉比对以及与实际控制人访谈确认,古一化工不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等情形。

  张驰,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0年8月至2012年9月,任亨斯迈化学研发中心(上海)有限公司ScientistAssociate(助理科学家);2012年10月至2014年3月,为自由职业;2014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苏州古一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同宇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苏世国,198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7年7月至2014年4月,任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4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苏州古一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同宇有限副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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