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8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金铅”)再融资项目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据1月16日豫光金铅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1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再生铅闭合生产线项目、年产200吨新型电接触材料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据官网显示,豫光金铅成立日期为2000年01月06日,法定代表人赵金刚,注册资本10.9亿元人民币。豫光金铅是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豫光金铅2002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大型铅冶炼企业、白银、再生铅生产基地。主导产品“豫光”牌铅锭、银锭、阴极铜分别在伦敦金属交易所(LME)、伦敦贵金属市场协会(LBMA)和上海期货交易所注册成功。
1月29日召开的上市委审议会上,上市委指出结合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产生收益较大的情况,要求豫光金铅说明相关业务是否属于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将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相关损益计入经常性损益的依据和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要求结合上述情况以及2023年度经营业绩,说明公司是否持续符合盈利相关发行条件,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来源:瑞财经
相关标签:
股市行情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