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王敏 4月16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近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银行”)因存在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00.62万元。
(图源: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此外,因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时任达州银行行长助理褚*斌、反洗钱监测中心经理骆*均被罚款3.5万元。
据瑞财经查阅,达州银行前身是1985年组建的达州市城市信用社,2009年改制为达州市商业银行,2017年更名为达州银行。目前,注册资本约33.37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汪志德。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
截至2022年12月末,达州银行资产总额945.22亿元,同比增长11.84%。各项存款606.37亿元,同比增长11.14%。各项贷款492.80亿元,同比增长28.73%。
来源:瑞财经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