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铀业IPO:中核集团贡献近五成收入,被问询是否存在关联销售调节业绩情形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刘治颖 1.6w阅读 2025-08-12 08:43

8月8日,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铀业)回复深主板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保荐代表人为张冠宇,赵凤滨,会计师事务所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招股书显示,中国铀业是专注于天然铀和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业务的矿业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从事天然铀资源的采冶、销售及贸易,以及独居石、铀钼等放射性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产品销售。

2022年-2024年,中国铀业营业收入分别为105.35亿元、148.01亿元、172.7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5.20亿元、15.11亿元、17.12亿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82.37亿万元、119.79亿元和133.4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8.18%、80.93%和77.20%,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对中核集团的销售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02%、53.54%和47.13%。

审核问询函中,中国铀业与中核集团关联交易被提及。报告期内,中国铀业存在向关联方中核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天然铀的情形。中核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主要从事核燃料加工生产以及核电运营等业务,向中国铀业采购天然铀加工为核燃料后最终向下游客户交付或用于核电领域。

对此,深交所要求中国铀业披露:结合中核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天然铀采购模式、加工及使用情况、下游需求等,进一步说明向中核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天然铀的最终实现销售或使用情况,中国铀业是否存在通过关联销售调节业绩的情形。

中国铀业表示,中核集团作为国内唯一拥有完整核燃料循环产业的集团,在我国核科技工业中占据重要地位,公司主要产品天然铀是核工业发展的基础原料,中核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位于核电产业链中,基于核燃料的加工及使用需求向公司采购天然铀,采购天然铀均用于核燃料的生产加工环节;报告期内,公司向中核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天然铀的最终实现销售或使用情况良好,公司不存在通过关联销售调节业绩的情形。

来源:瑞财经

作者:刘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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