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快讯 青岛银行(002948.SZ)发布公告,计划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在中国境内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含人民币48亿元)的A股可转债。此次建议发行的A股可转债尚需获得股东在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上的批准,同时需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的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通过,并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截至2025年6月底,青岛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和合并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8.45%和9.05%。尽管该行的各项资本充足率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但随着业务的稳健发展,风险加权资产规模持续增长,青岛银行在资本补充方面展现出前瞻性的布局需求。因此,该行决定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债的方式,实现对核心一级资本的渐进式补充,为未来日益严格的监管要求预留空间。
本次发行可转债将有助于青岛银行进一步巩固资本基础,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保持稳健运营。同时,这也将助力青岛银行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并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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