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杭州高特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特电子)创业板IPO获受理,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孟夏、庞雪梅,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全球领先的新型储能系统安全与价值提升解决方案的核心供应商,高特电子的客户覆盖国内主流的储能系统集成厂商、电池制造厂商以及能源企业,各期前五大客户包括阿特斯、亿纬锂能、海辰储能、中车集团、赣锋锂业、国家电网、中国电气装备、中航锂电&中创新航等。
但即便如此,随着内外新型储能行业的竞争进一步加剧,若高特电子不能持续保持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开发贴合市场需求和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产品,不断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升市场开拓能力和客户服务水平,将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力下降,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为推动BMS关键芯片的国产化替代,高特电子基于对电池监测技术的长期投入、产业应用经验的丰富积累、以及对下游市场需求的准确认知,先后与国内芯片设计公司合作研发了储能BMS产品中使用的AFE信息采集芯片(GT1812/GT2818)和双向主动均衡芯片(GT3801/GT4801)。
根据招股书,高特电子拥有该关键芯片的独家使用权。但尽管已通过协议约定、布局相关技术专利、获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方式,构建了该关键芯片的独家使用壁垒,高特电子表示仍不能排除后续出现相关芯片技术工艺泄露、与芯片设计公司合作关系变化等情形,影响上述关键芯片的独家稳定供应,甚至使公司失去上述关键芯片独家使用权的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业务经营和产品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高特电子的研发费用分别为2,388.62万元、3,863.89万元和6,377.8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91%、4.96%、6.94%。
报告期各期末,高特电子研发人员人数分别为66人、152人和183人,研发人员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为28.33%、35.43%和34.14%。截至2024年末,高特电子拥有36名硕士及以上研发人员。
研发模式方面,高特电子采用自主研发和合作研发相结合的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2022年,高特电子的研发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与华塑科技同期研发费用率相近。2023年及2024年则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对此,高特电子称,主要系公司在保持研发投入规模稳步增长的同时,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较高,致使研发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瑞财社注意到,在研发方面持续发力的高特电子,报告期内存在委外加工的情况。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委外加工费分别为1,399.91万元、4,189.28万元、4,406.34万元,占各期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分别为5.67%、7.33%、6.48%。
高特电子表示,公司委外加工系受空间限制、市场供给充分性等因素决定,公司将具备通用和成熟工艺的SMT贴片、汇流柜产品组装和部分高压箱产品装配等工序通过委外加工方式生产,属于同行业公司普遍采用的生产模式。
此次IPO,高特电子计划拿出6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储能电池管理系统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在提升BMS产品产能规模、突破产能瓶颈的同时,通过自建SMT生产线等方式逐步减少委外加工的规模及占比,扩建产品自动化产线,增强产品规模化、低成本竞争优势。
此外,2024年2月,高特电子成立了子公司福建龙特,自建产线生产高压箱,目前已实现高压箱产品的规模化自产制造,委外加工占比将逐步减少。
来源:瑞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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