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快讯 9月5日,证监会指导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污染物排放”“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三个环境议题披露指南并公开征求意见,旨在针对相关风险和机遇的识别与评估、核算流程与方法、披露要点等重点难点问题提供细化指导,推动上市公司提升可持续发展意识、促进规范披露。
自2024年以来,证监会不断健全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披露规则体系。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同年4月12日指导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指引要求,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为强制披露主体,最晚应在2026年4月30日前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该指引与国际准则兼容性较高,同时深度融合中国实践,不少上市公司在ESG报告编制过程中参考指引内容,为评级提升奠定基础,也让企业可持续披露更有目标,减少学习其他标准的成本。
今年1月17日,证监会指导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首批指南包括“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应对气候变化”两个具体指南,为上市公司提供细化工作指导。
此次9月5日发布的三个环境议题指南,在起草思路上,新增“污染物排放”“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三个章节内容,基于指引要求为上市公司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提供参考,不增加额外强制披露要求,重点提示相关议题的主要工作流程和示例参考,强化上市公司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领域的实践能力。内容方面,详细举例解释相关议题的常见风险和机遇,提供披露数据的通用计算流程与方法,细化指引要求,明确具体信息披露要点。
制度设计核心目标是引导企业主动关注可持续发展领域关键问题,通过明确风险与机遇分析框架,推动企业将可持续发展与经营决策深度融合。规则制定借鉴国际成熟框架与研究成果,结合国内发展重点,形成“博采众长、因地制宜”的制度体系。
尽管交易所指南层级文件通常无需公开征求意见,但考虑到可持续信息披露涉及领域新、技术性强,前期已部分征求上市公司、中介机构、高校研究院等多方意见,此次再专门预留时间收集反馈,以凝聚共识、完善规则、推动高质量发展。
市场人士认为,我国已初步形成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为授权性规定,以指引为细化强制性和底线要求、指南为参考性规范和典型实践推荐的可持续发展规则体系,有助于引导上市公司践行新发展理念,提高可持续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彰显优质公司投资价值。未来,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将遵循“成熟一批、推出一批”原则,持续完善规则体系,覆盖更多关键议题。
(AI撰文,仅供参考)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