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富科技IPO前夕“狂拉”三大机构股东,被问询是否存利益输送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吴文婷 1.1w阅读 2025-09-16 00:28

近日,弥富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弥富科技”)在北交所披露IPO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交所关注弥富科技申报前新增股东合理性。2024年6月公司引入3个机构股东重庆长信、合肥巢甬、嘉兴颀景,公司前五大客户鹏翎股份为嘉兴颀景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6.61%股权。 

北交所要求弥富科技,说明重庆长信、合肥巢甬、嘉兴颀景入股背景、入股对价测算方式及入股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

对此,弥富科技表示,公司与嘉兴颀景、重庆长信及合肥巢甬签订的《投资协议》《股东协议》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的约定。

报告期内,公司与嘉兴颀景、重庆长信及合肥巢甬并未直接开展过任何交易,亦未与上述三家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有过任何交易,不存在合作历史。嘉兴颀景的有限合伙人鹏翎股份系公司直接客户;同时,公司产品存在最终应用于尚颀资本及安和基金的股东上汽集团和长安汽车的部分乘用车的情形。

资料显示,弥富科技的主营业务为汽车流体管路系统关键零部件以及导轨等其他塑料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流体管路系统快插接头、通类接头、阀类等连接件、管夹等紧固件、传感器以及导轨等塑料产品,产品可适用于新能源汽车及传统燃油汽车等领域。

业绩方面,2022年-2024年,弥富科技实现营收分别为1.38亿元、2.02亿元、2.73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634.18万元、5816.74万元、7622.42万元。

 

来源:瑞财经

作者:吴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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