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立业付离职补偿,华林证券收监管函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7521阅读 2025-10-26 12:42

Ai快讯 西藏证监局公布一则行政监管措施,对象为华林证券。

华林证券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人员招聘、薪酬管理授权体系执行不到位;二是代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个别员工离职补偿金;三是立业集团个别工作人员参与公司经营活动。

上述行为违反《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华林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立业集团是华林证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64.46%。天眼查信息显示,立业集团1995年成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以从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主。

立业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林立,个人持股比例达99.9%。

此前9月,上海证监局发布一则行政监管措施,指向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证监局认定华林证券上海分公司未严格规范员工执业行为,存在个别员工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第三方进行客户招揽活动的情形。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华林证券上海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AI撰文,仅供参考)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