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鸣纸业拟33.36亿元出售目标公司全部股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2456阅读 2025-12-15 23:11

Ai快讯 晨鸣纸业(01812.HK)发布公告,于2025年12月15日,湛江晨鸣纸品有限公司(湛江晨鸣纸品,作为目标贷款的卖方)、香港晨鸣(作为目标股权的卖方)及买方寿光市晟嘉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买方)订立股权及贷款转让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与香港晨鸣同意出售,买方同意收购目标股权及目标贷款,总代价为人民币33.36亿元。

依据股权及贷款转让协议,香港晨鸣同意出售,买方同意收购目标公司1山东晨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100%股权、目标公司2青岛晨鸣纸制品销售有限公司的25%股权及目标公司3上海晨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25%股权;湛江晨鸣纸品同意出售,买方同意收购目标公司1应付湛江晨鸣纸品的贷款,账面值为人民币22.63亿元,该笔资金是湛江晨鸣纸品于股权及贷款转让协议日期前为支持目标公司1日常营运而向目标公司1提供的。

于本公告日期,目标公司1由香港晨鸣全资拥有;目标公司2由目标公司1及香港晨鸣分别拥有75%及25%;目标公司3由目标公司2及香港晨鸣分别拥有75%及25%。

为聚焦核心职责及主营业务,本公司拟通过出售目标公司股权及贷款,剥离所有与其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的资产。出售事项符合本公司整体发展策略,将改善资产负债架构,盘活现有资产,使本公司集中资源发展主业,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及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买方是一间由寿光市财政局成立的全资国有企业,具备良好信誉及强大履约能力。

出售事项完成后,本集团日常业务运营在完成前后将基本保持不变。本集团将继续专注于生产及销售纸制品的主要业务。目前,本集团五个生产基地中有四个已经复产。董事预计在出售事项完成后,本集团业务及经营规模将不会出现重大变动,且出售事项将不会对本集团业务及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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