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快讯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业务的通知》发布。《通知》明确,缴存人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家庭名下在海南省内的任意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费。自住住房不含自建房以及商铺、办公用房、产权式酒店客房等商业性质房产。值得注意的是,若缴存人家庭在我省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申请提取物业费后本人及其配偶账户余额之和足够偿还3个月贷款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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