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施工扰民如何走出“治理空转”漩涡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南方都市报 9.6w阅读 2021-11-30 09:45

  职能部门巡查执法236次,但噪音扰民的情况并未得到实质性解决,日前,南都“记者帮”栏目聚焦广州天河区中山大道中一地铁站点施工项目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地铁方面解释称“为确保地铁施工质量,施工中偶尔会存在混凝土浇筑需不间断进行导致施工超时的情况”,后续将搭建全封闭施工棚,降低对市民的影响。

  市政工程建筑噪音扰民,不是第一次出现,从市民投诉开始,到职能部门的责令整改和罚款,给人的印象却总是问题依旧,似乎只能坐等工程完工,或者施工进入下一阶段,由新的环境问题被热议来替换,这次的地铁项目噪音扰民也是如此。款也罚了,责令整改多次,但噪音却顽固如斯,一次又一次的“治理空转”,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按理说,在地铁方面给出的说法中,由于地铁施工质量的要求,施工中“偶尔会存在”混凝土浇筑需不间断而导致的施工超时情况,只要事前履行审批手续并做好告知、沟通与解释,问题不至于闹得不可开交。按照《广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哪怕是市政工程,可导致噪音污染的施工也必须限制作业时间,诸如地铁方面所言之“混凝土浇筑需不间断”等原因导致的施工超时,本身是可以获得豁免的,但对照街道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监管说明,从今年4月开始,在巡查236次、出动572人次的监管干预过程中,涉事工地曾被处罚款3次,累计21900元。很明显,市民反馈的施工噪音污染,并不是所有的频次都属于施工方所称“偶尔存在”的特殊事由。

  恐怕有必要深究,200多次巡查和3次处罚的反差,究竟是因为大多数施工噪音均履行事先报备手续,还是说从侧面反映出处罚手段、强度的有限,客观上导致施工方对执法干预的消极应对,连报备、审批的流程都不愿意走?责令整改与罚款是可以并行的措施,那如果出现屡教不改的情况又该如何?

  毋庸讳言,对于噪音扰民的治理手段,除了责令整改与有限的罚款之外,实践中依然缺乏行之有效的思路。此番涉事项目所回应的全封闭施工棚,可能也并不是对此前噪音污染的应对,而更多是接下来土方开挖阶段对施工扬尘的一种预防性措施,属于法定必须采取的措施——《广东省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裸露泥地应当采取覆盖措施。

  事实上,在国家层面的噪音防治规范里,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都不仅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还赋予噪音监管部门调解处理权限,并有最终的诉讼渠道。基于市民主张权益成本的考虑,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部门积极有为的调停干预,包括逐渐热络的检察公益诉讼介入,也就被寄予了更多期待。

来源:南方都市报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