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55.25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刘治颖 9.3w阅读 2023-05-17 11:35

  乐居财经 5月17日,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55.25万元。该案案号为(2023)渝0116执3951号,立案时间为2023年05月16日。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12-10,法定代表人为李茂顺,注册资本为2.29亿元,经营范围包含:劳务派遣服务,餐饮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等。该公司大股东为王宣,持股28.49%。目前,该公司对外投资企业共42家。

  据企查查,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到司法案件1226起,共1008个风险关系对象,共1条被执行人信息,共995条裁判文书,共835条开庭公告。

  (责编:刘治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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