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总院(股票代码:603357.SH)近日宣布,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正式批复,批准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注册申请。
该批复文件明确指出,此次注册自同意之日起有效期为24个月。在此期间内,设计总院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战略规划,分期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设计总院表示,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积极推进发行工作的具体事宜,确保所有流程合规高效。同时,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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