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快讯 9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11日)》,证监会国际司共对12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安徽海马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马云)被要求补充说明相关情况。
据港交所6月27日披露,海马云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中金公司、招银国际为其联席保荐人。此次,中国证监会要求海马云补充说明多项事项,并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在历史沿革方面,需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说明公司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权代持,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
股本情况的说明涵盖多个方面。一是对2024年11月入股并于2025年4月退出的宁波悦然按照最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核查要求进行补充核查,同时说明近12个月内新增多名股东且入股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合理性、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入股对价异常、利益输送等情况;二是对受同一主体控制且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的光一文投按照主要股东核查要求进行补充核查;三是说明国有股东咪咕文化、合肥新经济的国有股标识办理进展;四是就已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五是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控制权认定方面,一方面,部分涉及董事会、股份转让的特殊股东权利将自上市之日起终止,需结合上市后股东会、董事会相关股权结构或席位构成、决策机制说明上述特殊股东权利终止是否对公司控制权造成重大影响;另一方面,在行使超额配售权的情况下,上市后党劲峰所控制的表决权比例将从27.35%下降至14.31%,需说明上述变化是否导致公司上市后控制权变更及相关依据。
业务经营方面,一是说明公司、天津海马云注销所持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进展,以及海马云智能所从事增值电信业务属于外资限制领域以及公司上市后持续符合外资准入政策规定的具体依据;二是说明公司及其境内下属公司、分支机构涉及数据处理服务等业务的展业情况,是否取得相关资质许可,若未实际展业,需说明经营范围包括上述业务的必要性;三是说明公司享有相关软件著作权,是否实际从事游戏及支付业务,应否取得相应资质许可。
数据安全方面,要求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是否涉及开发相关产品、是否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内容、提供信息内容的类型以及安全保护措施,同时说明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招股书显示,海马云是中国最大的云游戏实时云渲染服务GPUaaS提供商。按2024年的收入计算,该公司在中国云游戏场景实时云渲染服务提供商中排名第一,市场份额为17.9%。公司为游戏、泛娱乐等行业的客户提供实时云渲染服务和相关解决方案,服务及解决方案由自研及深度一体化的平台软件和基础设施硬件支持。财务方面,2022 - 2024年度,海马云实现收入分别约为2.90亿元、3.37亿元、5.20亿元人民币;同期年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分别约为2.46亿元、2.18亿元、1.86亿元人民币。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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