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星医疗拟港股上市,证监会要求补充情况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9602阅读 2025-10-24 22:14

Ai快讯 2025年10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证监会国际司对11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

公示显示,证监会要求天星医疗补充说明多项情况。一是公司主要股东上层投资人中“境外企业”“香港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

二是公司国有股东履行国有股标识等国资管理程序的进展情况。

三是需补充说明公司具体业务类型、开展方式及未来计划;AI运动处方康复智能体的业务具体情况,是否从事医疗机构业务,是否持有相关资质,是否涉及AI大模型,如涉及,是否完成相关大模型备案。

四是公司前期向上交所提交上市申请的具体情况及撤回原因,是否计划继续推进A股上市及具体安排,是否存在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五是公司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具体情况,是否实际开展相关业务及具体运营情况,是否已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资领域,外资持股比例上限规定,以及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六是公司与帝斯曼生物公司的业务往来具体情况,可能导致的法律纠纷及应对措施,是否存在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七是公司及境内运营实体与广州市天鹰精密工具有限公司的关系,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与其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并就公司及境内运营实体与广州市天鹰精密工具有限公司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

八是2021年1月,公司两名股东签署《豁免协议》,约定豁免股权转让款,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需补充说明上述豁免的原因,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若存在,需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股份代持相关要求进行核查。

九是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另外,招股书显示,天星医疗依托自主研发的植入物、有源设备、相关耗材及手术器械,提供肩、膝、髋、足╱踝、肘、手╱腕关节的肩袖、韧带、半月板等软组织损伤治疗,也提供运动康复及预防的全方位解决方案。财务数据方面,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截至5月31日止五个月,天星医疗实现收入分别约为1.47亿元、2.39亿元、3.27亿元、1.11亿元;同期,年内利润分别为4034.2万元、5711.2万元、9538.9万元、3259.6万元。

港交所8月26日披露,北京天星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中信证券、建银国际为联席保荐人。同时,证监会要求天星医疗补充上述相关事项,并请律师核查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AI撰文,仅供参考)

相关标签:

智通财经 股市行情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