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放宽公积金贷款申办条件,调整逾期标准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孙肃博 4.6w阅读 2022-09-23 15:34

 乐居财经 孙肃博 9月19日,据微信公众号“通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内蒙古通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决定对部分贷款政策作出调整。

  按照新政,缴存职工个人征信报告逾期计算标准由原来的连三累六调整为连三累九,并对单次逾期金额在100元(不含)以内的不再计入逾期次数。对已结清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公积金贷款逾期标准调整为:近5年内还款存在连续3期(含)以上未偿还贷款本息的或累计逾期9期(含)以上15期(含)以下的,清还贷款后自没有违约之日起满2年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达到15期以上24期(含)以下或连续6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的,清还贷款后自没有违约之日起满4年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达到24期以上、连续6个月以上未偿还贷款本息并依法诉讼的或被列入公积金中心贷款信用黑名单的职工及其配偶,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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