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法院驳回中金通合诉求,3名股东将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界面AI 有连云 5.1w阅读 2023-02-04 09:38

2023年2月3日晚间,新潮能源(600777.SH)公告,近日收到两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法院认为,2021年7月8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虽然存在瑕疵,但是瑕疵轻微且未对决议产生实质性影响。表决方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决议内容不违反公司章程,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北京中金通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原告董瑞的诉讼请求。同日,新潮能源股东北京中金君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金通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隆德开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其将自行召集和主持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定为2月20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相关主体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

来源:界面AI

作者:有连云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