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快讯 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9月19日—2025年9月25日)》,国际司对5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涉及浙江翼菲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要求翼菲科技就多方面情况进行说明。在股权相关方面,需说明公司及前身翼菲自动化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定价依据,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说明员工持股平台济南梓遒、济南知秋、济南云帆出资情况相关变更登记的办理进展;说明春华投资相关外汇登记办理进展,并结合公司实际控制人偿债能力等情况,补充说明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情况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是否导致公司存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说明持股5%以上股东的具体穿透情况;说明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否存在入股对价异常的情况;说明玉环投资、万象控股、曹娥江建发国有股东标识办理进展。
业务方面,鉴于翼菲科技境内子公司上海翼克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代理、制作、发布”,证监会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实际开展相关业务及具体运营情况。同时,要求公司严格对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说明公司及境内子公司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方案,证监会要求翼菲科技说明公司股份拆细的具体计划安排,是否影响本次发行股份数量;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此前,翼菲科技已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若成功上市,将成为港股“轻工业全品类机器人第一股”。该公司于2012年6月在济南成立,是一家集工业机器人研发和制造、控制系统开发、视觉系统开发、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等产品和技术提供商,产品应用于食品、电子、物流等轻工业领域,曾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证。
招股书显示,2022 - 2024年(报告期),翼菲科技的营收分别为1.62亿元、2.01亿元和2.68亿元,年复合增长率28.5%;同期分别亏损5755.3万元、1.1亿元、7149.5万元,累计亏损2.38亿元。报告期内,公司机器人本体收入占比从5.0%提升至20.8%,机器人解决方案收入占比从95.0%降至79.2%。
翼菲科技亏损主要源于研发投入及市场拓展开支。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开支分别为3420万元、3310万元和3870万元,分别占当年营收的21.1%、16.5%和14.4%,研发费用率连年下降。与此同时,公司销售及营销开支连年增加,从2022年的1478.9万元增长至5314.9万元,销售费用率则从9.1%一路增至19.8%,“轻研发重销售”的趋势较为明显。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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