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石股份境外退市6年后闯A股,交易所首轮问了16个问题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王敏 1.2w阅读 2025-10-24 15:25


10月23日,据上交所,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石股份”)及中金公司披露关于首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涉及统筹管理与公司治理等16个问题。

招股书显示,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清洁能源领域纤维增强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本次IPO拟募资39.81亿元。

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数据显示,公司2024年风电玻纤织物全球市场份额超过35%,位列全球第一,产销规模全球领先。

根据申报材料,振石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张毓强、张健侃父子,合计控制公司96.51%股权;振石集团为张毓强、张健侃控制的控股型公司,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公司第二大股东。

振石股份前身恒石有限于2015年12月通过恒石控股实现联交所上市,红筹架构搭建前,振石集团持有恒石有限60%股份,红筹架构搭建后,振石集团不再持有恒石有限股份;2019年7月恒石控股自联交所退市,系由振石集团100%控股的和石复合材料发出私有化要约,退市后和石复合材料持股占比20.55%;经红筹结构拆除及股权结构调整,2023年6月至今,振石集团直接持有振石股份39.40%股权。

报告期前期,振石股份与振石集团下属子公司一起接受振石集团的统筹管理,与实控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存在资产、机构以及人员方面的混同;振石股份向振石集团支付其统筹管理期间承担的相关费用,该费用基于实际归集的成本收取;2023年6月末,振石股份就统筹管理事项整改完成,董事、高管亦变动。

上交所请振石股份披露振石集团对振石股份统筹管理的主要考虑、历史沿革、管理形式及内容,统筹管理期间振石股份公司治理、生产经营及内部控制的制度安排及运行情况;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资产、机构以及人员方面的混同的具体表现。

整改措施的具体内容、涉及主体、整改形式、落实过程;整改完成后,公司治理、生产经营及内部控制的制度安排及运行情况;目前振石股份仍与振石集团及其子公司存续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结合前述情况,分析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同时,列示报告期振石股份自有商标和振石集团授权商标的实际具体使用场景或范围、涉及振石股份产品收入金额及比例,分析振石集团授权商标对振石股份的业务拓展和客户获取的作用。

此外,结合报告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相关人员变动前后的具体职务及职责范围,分析振石股份管理团队是否稳定,最近三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自1989年设立以来,经过三十多年的长足发展,现阶段振石集团已形成涉足八大基本产业、业务跨越30个国家和地区、总资产规模超过500亿元的大型跨国集团型公司,连续多年入选中国企业500强、《财富》中国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民营企业100强。

2023年6月末,振石股份就统筹管理事项的整改完成。目前振石股份与振石集团及其子公司仍存续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振石股份向振石集团控股子公司宇石物流采购物流运输服务。

报告期初至2023年6月,振石股份受振石集团统筹管理。上述振石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均系振石股份在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为保证公司人员独立性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基于统筹管理期间相关人员在振石股份层面的具体职责范围而进行的适当调整。振石股份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三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报告期初至2023年6月,除独立董事外,黄钧筠、赵峰、尹航和刘俊贤均在振石集团担任管理职务,并实际参与了振石股份的生产经营管理。

来源:瑞财经

作者: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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