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金控”)发布关于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子公司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因与吉林蛟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河农商行”)的侵权责任纠纷被起诉。这一诉讼的背后,牵涉出一桩9年前的理财纠纷案件。
2016年,蛟河农商行将20亿元资金委托给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家嘴信托”)设立信托,并用于投资华源证券定向资管,定向资管资金则用于购买邮储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
然而不久后,时任邮储银行文昌路支行行长通过假冒邮储银行武威市分行工作人员名义等手段,利用“财富月月升”理财产品,违法违规套取票据资金案发,蛟河农商行购买该支行理财的资金被挪用,20亿元资金无法收回。
案发后,蛟河农商行对邮储银行文昌路支行和邮储银行武威市分行提起诉讼,并于今年1月起诉华源证券。该案背后的责任该如何认定?
邮储一支行行长违法套取理财资金
华源证券时隔9年被起诉赔付3.6亿
2016年10月至11月,蛟河农商行与陆家嘴信托签订一笔信托合同及补充协议,将20亿元资金委托给陆家嘴信托设立信托,信托资金用于投资华源证券销售管理的“九州证券启航 3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管资金则用于购买邮储银行发行的“财富月月升”理财产品。
对于上述定向资管资金,华源证券和邮储银行武威市文昌路支行签订了《人民币理财产品公司客户认购协议书》,并与邮储银行武威市分行签订了具有保本保收益担保性质的多项协议。
然而,这笔资金在购置理财产品不久后就遭遇了诈骗。据原银监会通报,2016年12月末,邮储银行甘肃省分行对文昌路支行核查中发现,蛟河农商行购买该支行理财的资金被挪用,由此暴露出该支行原行长以邮储银行武威市分行名义,违法违规套取票据资金的案件,涉案票据票面金额79亿元,非法套取挪用理财资金30亿元,涉及12家银行机构。
除邮储银行文昌路支行原行长的违法挪用外,蛟河农商行也在该案中存在失职责任。2017年初,时任蛟河农商行金融市场部副经理接受单位指派,前往邮储银行武威市分行具体经办理财产品认购业务。但其在办理过程中既未按照规定临柜办理业务,对于出具的理财凭证等单据资料亦未履行认真审核职责,又冒用通道公司工作人员身份在理财产品交易回执上签字,客观上放纵了资金挪用违法行为的操作。
案发后,蛟河农商行对邮储银行文昌路支行和邮储银行武威市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查明,蛟河农商行通过陆家嘴信托委托华源证券管理并指令认购理财的20亿元资金,实际仅有6亿元成功认购理财,但均被犯罪分子利用伪造的华源证券公司印鉴、开户资料等提前赎回、转移、占有,剩余14亿元资金未成功认购理财。上述20亿元资金全部被犯罪分子转移、占有。
据法院判决,认定邮储银行文昌路支行对蛟河农商行资金损失承担85%的赔偿责任,蛟河农商行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失职行为,分担15%的过错责任。判令邮储银行文昌路支行向蛟河农商行赔偿16.72亿元本金,并以此为基数按同期同类存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的利息。
在厘清邮储银行分支机构的责任后,蛟河农商行于今年1月再次起诉华源证券,认为华源证券在案涉业务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致使其15%的本金、利息损失无法获得清偿,请求判令华源证券赔偿该行本金损失2.95亿元、利息损失0.65亿元、管理费损失80万元、托管费损失20万元、信托费损失200万元,并返还以华源证券名义开立在邮储银行文昌路支行理财账户的资金余额26.30万元,和以“九州证券启航3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名义开立在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资管计划托管账户中的资金余额1.19万元。
收到法院传票后,华源证券在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并被驳回。对此,华源证券已经就管辖权异议裁定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蛟河农商行诉华源证券案处于一审审理状态,尚无一审判决。
对于上述案件,武汉金控表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业务开展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该案件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2家银行机构合计被罚近3亿元
多名高管受到禁业处罚
邮储银行文昌路支行一案牵连甚广。2018年1月,原银监会统筹协调原相关银监局依法查处了邮储银行文昌路支行违规票据案件,涉及12家银行机构和数十名高管人员,共计被罚没金额2.95亿元。
案发后,原银监会启动立案调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仅处罚案发机构,而且处罚违规购买理财的机构和其他相关违规交易机构。对案发机构邮储银行武威市分行罚款9050万元,分别取消该行原主持工作的副行长及其他3名班子成员2-5年高管任职资格,禁止文昌路支行原行长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邮储银行甘肃省分行原行长、1名副行长分别给予警告。
由于违规购买理财,原银监会对吉林蛟河农商行罚没7744万元,分别取消该行董事长、行长2年高管任职资格,对监事长给予警告,分别禁止资金运营官、金融市场部总经理2年从事银行业工作。此外,还对其余10家违规交易的银行机构共计罚款12750万元,对3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取消3人高管任职资格,禁止1人从事银行业工作。
原银监会指出,这是一起银行内部员工与外部不法分子内外勾结、私刻公章、伪造证照合同、违法违规办理同业理财和票据贴现业务、非法套取和挪用资金的重大案件,牵涉机构众多,情节十分恶劣,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暴露出内控管理缺失、合规意识淡薄、严重违规经营等问题。
多项投资踩雷
同业理财投资需严守合规红线
值得注意的是,邮储银行文昌路支行案件并非蛟河农商行唯一一次投资“踩雷”。2016年,蛟河农商行投资了陆家嘴信托发行的侨兴集团应收账款债权信托受益权,包括陆家嘴信托瑞安3号、8号单资金信托(侨兴)两个项目,两笔投资共计6亿元,均由广发银行惠州分行提供担保。
上述两笔投资分别于2017年10月31日、2018年9月28日到期,但并未按合同规定收回。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以相关事件存在内部流程漏洞为由,拒绝按原合同履行代偿。大额应收款项类投资无法收回,也使得2017年后蛟河农商行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遭致多次下调。
针对蛟河农商行等机构违规开展同业理财投资的问题,原银监会指出,相关机构不具备资质开展非标理财产品投资,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违规通过签订显性或隐性回购条款、“倒打款”甚至“不见票”“不背书”开展票据交易,项目投前调查不尽职、投后检查不到位,丧失合规操作的底线。
蛟河农商行2024年三季报数据显示,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45亿元,归母净利润0.17亿元,同比增长113.08%。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该行贷款总额35.22亿元,存款总额117.98亿元,存贷比仅为29.85%;金融投资46.01亿元,同比下降16.61%。
目前,各地农信系统改制工作持续推进。蛟河农商行日前发布公告称,因正根据省农信系统统一规划推进改革工作,不能按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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