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六大行积极落实个人消费贷贴息政策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8.6w阅读 2025-09-08 00:36

Ai快讯 9月1日,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正式落地,多家商业银行积极响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对符合要求的个人消费贷款实施贴息。为吸引消费者申请消费贷款,银行在确保消费者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还简化贴息流程、深化贷款与消费场景融合、免服务费,提升客户体验。

9月4日至5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六家国有大行相继发布“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服务客户问答”,回应了消费者关心的热门话题。

在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标准上,多家大行表示,政策执行期内,每名借款人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其中单笔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

关于可由系统自动识别的消费交易,中国银行称,客户签署贴息协议后,银行按协议授权查询消费贷款发放账户相关交易流水,自动识别通过该账户发生的支付交易(含快捷支付、日常生活代缴)是否符合贴息政策。建设银行与交通银行表示,系统可自动识别借记卡账户的POS机刷卡、扫码支付、线上交易支付、绑定第三方支付平台(如微信、支付宝)支付以及向消费交易对手方转账等消费交易。

对于系统未能自动识别的交易,多家大行明确,客户可提供与贷款使用相对应的真实消费发票等用途证明材料申请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贴息。例如,交通银行自9月6日起,客户可在手机银行App贴息专区上传发票发起人工认定申请。工商银行则提到,当日消费最快次日由系统自动识别,无需提交人工审核;若次日未识别,客户可再申请人工审核。中国银行明确,消费贷款资金通过转账至个人、取现等未实际用于消费的情况,不享受贴息。

根据政策,客户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使用上述银行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实际用于消费,且可通过贷款发放账户等识别相关消费交易信息的部分,可享受财政贴息。对于9月1日前已申请消费贷的客户,农业银行表示,在政策执行期内使用未用完的贷款进行消费,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无需“还旧借新”。

多家银行还明确提示,禁止提供假资质、假材料、假担保、假交易、假用途等或通过不法中介办贷。对审核未通过或违法违规套取贴息资金的,银行将扣减或追回贴息,借款人还将被纳入个人征信记录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中信建投非银金融与前瞻研究赵然团队认为,个人消费贷贴息能直接作用于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既减轻C端(个体消费者)和B端(企业用户)的利息负担,又能通过财政资金“撬动”居民消费,提高消费贷杠杆率。

(AI撰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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